因工作需要,总四院8511所面向集团公司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,现将招聘岗位、基本条件、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等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1.综合办公室副主任(1人);
2.纪检工作处副处长(1人)。
二、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单位各项管理制度;
2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,无不良嗜好;
3.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遵纪守法,廉洁从业,勤勉尽责,严慎细实,团结协作,诚实守信,开拓创新,敢于拼搏,善于作为,具有强烈的使命感、事业心和责任心,执行力强;
4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,满足相应岗位的特殊要求;
5.具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及沟通能力,以及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;
6.具有扎实的写作功底及较好的公文写作水平;
7.应聘人员需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正式职工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;
8.符合8511所对涉密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,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;
9.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三、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
(一)综合办公室副主任
1.岗位职责
(1)协助主任完成部门职责内各项工作的组织、实施;
(2)负责所内外部有关工作及信息的沟通与协调;
(3)负责内外部公文处理及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;
(4)负责所重要活动的组织、协调、接待,对外联络;
(5)负责督办管理;
(6)负责会议的归口管理;
(7)负责公务商务活动接待的归口管理;
(8)牵头负责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;
(9)协助主任开展本部门员工培养和考核工作;
(10)协助主任开展本部门精神文明、廉政和企业文化建设;
(11)根据分工完成其他相关工作。
2.任职要求
(1)一般应当具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;或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7年,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4年,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;
(2)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;
(3)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;
(4)中共党员。
(二)纪检工作处副处长
1.岗位职责
(1)协助处长开展所纪律监督检查工作,贯彻落实国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纪检相关规章制度,严格监督执纪问责;
(2)协助处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
(3)负责所执纪审查工作,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的检举、控告,以及监督检查对象的申诉,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;
(4)负责所廉洁文化建设、所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、保障监督体系建设等工作;
(5)协助处长开展纪检队伍建设工作;
(6)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任职要求
(1)一般应当具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;或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7年,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4年,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;
(2)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;
(3)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;
(4)中共党员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(一)报名截止时间:2025年11月17日17:00。
(二)报名方式: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8511所人力资源处邮箱或nj8511yjszhaopin@163.com。
1.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附件1)并撰写《岗位工作设想》(附件2);
2.每位报名者竞聘岗位不得超过1个。
咨询电话:025-84938512(姜芹芹)。
(三)招聘程序及要求:
1.受理报名后,招聘过程涉及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组织考察、聘用等环节逐一进行。8511所人力资源处将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,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;
2.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保证详尽。因信息不全而影响录用,后果自负;
3.应聘者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或聘用。
中国总集团第四研究院八五一一所
2025年11月11日
附件:附件1.应聘人员登记表.doc
附件:附件2.岗位工作设想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