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天三院财务共享中心和审计中心部分岗位公开招聘启事
发布时间:2025-11-11 信息来源:中国总三院

  根据工作需要,中国总三院(以下简称“三院”)决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对三院财务监督与共享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财务共享中心”)和审计中心部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,现就有关事宜发布如下:

  一、招聘岗位

  (一)三院财务共享中心(25人)

  1.常务副主任1人;

  2.副主任4人;

  3.共享综合组综合管理岗主管1人;

  4.共享综合组系统优化运维岗主管1人;

  5.业务处理组国网审核岗主管6人;

  6.业务处理组商网审核岗主管6人;

  7.业务处理组资金集中结算岗主管1人;

  8.财务监督组财务监督岗主管3人;

  9.数据报表组数据管理岗主管1人;

  10.数据报表组报表管理岗主管1人。

  (二)三院审计中心(11人)

  1.专项审计一处处长1人;

  2.专项审计一处副处长1人;

  3.专项审计二处处长1人;

  4.专项审计二处副处长1人;

  5.专项审计一处综合管理岗主管1人;

  6.专项审计一处综合监督岗主管1人;

  7.专项审计二处专项审计岗主管5人。

  二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
  (一)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集团公司、三院相关制度,热爱航天事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  (二)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、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。

  (三)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。

  (四)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勤勉尽责,团结作,诚实守信,廉洁从业,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。

  ()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,无不良嗜好。

  (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,其中应聘主管岗位的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
  (须为集团公司在职职工,应聘主管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。

  (八)原则上没有亲属在本部工作,亲属关系包括: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。

  三、岗位职责任职要求

  招聘岗位的职责、任职条件及要求,详见招聘岗位说明(附件1)。

  (一)应聘三院财务共享中心常务副主任、审计中心处长岗位

  应当具有累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同时具有二级单位部门处室副职或三级单位部门副职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。

  (二)应聘三院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、审计中心副处长岗位

  应当具有累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。

  (三)应聘三院财务共享中心和审计中心主管岗位

  应当具有累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。

  四、报名时间、方式、程序及要求

  (一)报名时间

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117 18:00。

  (二)报名方式

  采用个人应聘或组织推荐的方式。

  个人应聘的,应聘者将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附件2、《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》附件3《应聘答辩报告》(附件4),准确填写后(需含电子免冠照片;文件命名为“姓名+拟应聘岗位”)以电子邮件方式,通过国密网或商密网发送至三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处任勇。另请同步发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(职业资格证明)材料(扫描件)。发送应聘材料后请沟通确认,联系电话:010-88532739。

  组织推荐的,除发送上述应聘材料外,由所在单位干部管理部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组织推荐信(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),通过国密网或商密网发送至三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处任勇。

  (三)招聘程序

 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综合考察等阶段。通过审查阶段的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。

  (四)应聘要求

  1.应聘人员报名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干部管理部门报告。

  2.应聘人员应自觉维护三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,严格自律,禁止以直接或间接、明示或暗示等方式,进行请托说情、打探招聘信息的行为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。

  3.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、岗位职责及要求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保证详尽,因信息不全等因素而影响录用的,后果自负。

  4.应聘人员不得在应聘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,否则将予以追究。

  5.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。

  诚挚欢迎热情敬业、责任心强的有识之士前来应聘。

  20251111



附件:附件1.招聘岗位说明.doc

附件:附件2.应聘人员登记表.doc

附件:附件3.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.xls

附件:附件4.应聘答辩报告.doc